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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点击人次:884
长治学院
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长治学院是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于1958年建校,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9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为山西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山西省文明校园”等称号,培养了以“七一勋章”获得者黄文秀为代表的优秀人才。现有15个教学院系,涵盖十大学科门类,设置46个本科专业,建有18个科研机构。目前,学校正着力打造“质量长院、效率长院、健康长院、活力长院、幸福长院”,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目标奋进。
根据工作需要,长治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月,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czxyrcgz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6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应聘院系-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长治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扫描件。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长治学院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长治学院负责,采取面试试讲、学术评议、同行评价、职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长治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准入查询。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治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长治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
咨询电话:0355-2178179
监督(举报)电话:0355-217810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10人
岗位职责:
教学+科研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 月 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递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专利)(电子版)、荣誉证书(扫描件)等。请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方式同时发送至长治学院人才工作部和相关院系电子邮箱(见附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及学术潜力,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的匹配度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二级教学单位负责面试考核等事宜。
长治学院位于山川秀美、历史悠久的长治市,创建于 1958 年,2019 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荣获“创 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山西省文明校园”“本科教学工作 先进单位”,是山西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培 养出了“七一勋章”获得者、“时代楷模”黄文秀等一大批杰出优秀人才。
目前在校普通本科生近 13000 人,生源遍及全国 20 个省(自治区)。现有教职工 944 人,专任教师 689 人。其中, 学校有教授 54 人,副教授 222 人,博士生导师 5 人,硕士生导 师 69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人,国家级人才计划 入选者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三晋英才”、省级青年拔尖 人才等 50 余人。
学校有 15 个教学院系,分别为中文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历史与旅游管理系、法律系、经济与管理系、外语系、教育系、 音乐舞蹈系、体育系、美术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命 科学系、计算机系;有 44 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 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等十个 学科门类。设有太行文化生态研究院、彩塑壁画研究所、资源型 城市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影视编创中心、太行山药用植物生物肥料工程研究中心等 21 个科研机构。
学院正大力建设有区域代表性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砥砺前行。发展中 的长治学院热忱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杰出人才加盟!
联 系 人:任老师 13835518109
丁老师 15383551993 0355-2178179
电子邮箱:czxyrcgzb@163.com
地 址:长治市保宁门东街 73 号(北校区)
长治市东环路中段 96 号(南校区)
长治学院
领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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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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